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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周期:半月刊

编辑出版:发展改革理论与实践杂志社

国内刊号:CN 44-1729/F

国际刊号:ISSN 1003-6709

邮发代号:46-123

开本:16开

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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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改革理论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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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鉴赏

中职学校治理中社会参与的困境及对策


发布时间:2020-02-13 阅读数:501

彭加莉

摘 要 社会组织参与中职学校治理还面临着参与志愿失灵、参与权利弱化、参与体系不完备、参与力度不够的困境。因此,我们必须从强化社会参与意识、政府适当的介入和扶持、建立健全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以及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等方面强化中职学校治理中的社会参与。

关键词 中职学校治理 社会参与 困境 对策

中图分类号:G717 文献标识码:A

现代中职学校逐步走向社会中心,其社會服务职能日益凸显,中职学校与社会的联系日趋紧密,中职学校还需满足除中职学校管理者、教师、学生、政府之外的社会这一利益相关者的需求。为了实现中职学等教育的善治目标,适当的社会中间力量参与中职学校治理是社会发展的必然,也是中职学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题中之义。

1社会参与中职学校治理面临的困境

1.1社会参与志愿失灵

一直以来,我国的中职学等教育发展都是在政府的主导下运行,中职学校对政府的依赖性很强,在大政府,小社会模式下,社会对自身所拥有的权利与责任缺乏一种理性的认识,社会对于参与中职学校治理在观念上还仅限于既得利益的考量,没有前瞻性的认识,主体意识、利益意识和责任意识的淡薄导致了社会参与的主动性、自觉性较低。通常,真正自主参与到中职学校治理中的行为很少,大多处于被动或是盲从地位。此外,由于社会参与中职学校治理长期缺乏实践,社会参与的能力在很大程度上也受到束缚,反过来又制约了社会参与的积极性。

1.2社会参与权利弱化

近年来,中职学校管理体制改革的重点还只是纵向关系的调整,即中央-地方-学校三者之间的权力分配,而横向关系的协调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因而在政府-社会-学校三方关系的协调上没有突破性的进展。中职学等教育的管理权其实一直是在政府和中职学校这两极之间进行分配,和中职学校还拥有一点管理权相比介于政府和中职学校之间的社会力量参与中职学等教育的管理权几乎完全被漠视。这不仅违背了社会力量不断崛起的客观现实,侵害了社会参与中职学校治理的权利,而且由于长时间的权利空白状态,必然导致社会对这一权利的怠慢,使整体维权意识低下。

1.3社会参与体系不完备

社会参与中职学校治理需要中职学效的参与方式、合理的参与内容及其相关需求表达机制、保障机制等一套完备的参与体系,这是实现中职学校和谐共治的必要条件。当前我国诸如中职学等教育中介组织之类的社会参与机构的发展还相当不完善,没有成立像国外中职学校治理中的中职学度发达的评估、监督、拨款以及决策咨询中介机构,社会对中职学校的监督机制、评估机制及其反馈机制迟迟未能建立,使得社会参与的内容及其途径都很不理想,不能发挥社会参与的固有效能。由于社会参与的硬件不完备,因此建立起一个完善的协商治理的社会参与机制尚需时日。

1.4社会参与力度不够

首先,由于个人、企业、公益性组织等与中职学校之间缺乏了解和沟通,其参与多呈间接性,直接参与尚未深入展开,参与的深度远远不够。企业、个人、公益性组织不仅缺乏对学校的资金支持,也很少参与和督促中职学校内部各项事务和活动。其次,虽然目前有一些承担政府委托职责的教育中介组织,但仍然难以掩盖我国中介组织整体发育不全的事实,这使得社会参与的渠道呈现单一化、参与面不广的特点。最后,当前已有的社会参与尚处于临时性、短暂性的松散状态,缺乏长期的综合性联合,参与的重点也主要放在直接带来利益的教学、科研上,对于教学改革及其教学质量的评价等方面的参与远远不够,甚至是没有参与。

2中职学校治理中社会参与的对策分析

2.1转变观念,强化社会参与意识

在法律法规以及参与机构都不健全的时候,观念往往是决定社会能否有效参与治理的一个重要因素。中职学校要转变教育是学校内部的事情,是教育专业人员的事情的陈旧观念,主动从象牙塔的圈子中走出来,充分认识社会在中职学校教育教学及管理中的作用,加强与社会的联系和合作,积极吸收社会力量参与学校管理。对于企业、学生家长、中介组织而言,要树立教育不仅是国家学校的事情,更是全社会和每个公民的事情的观念,明确中职学校教育的成败关系着家庭、社会各界的切身利益;作为中职学校治理利益相关者之一的家长、社会人士拥有监督、评议学校工作的权力,不仅有参与中职学校治理的权利,更有关心、支持、配合中职学校治理的义务。参与程度与社会个人素质成正比,在认识到参与的重要性以后,社会力量要不断地提升自己,为参与创造条件。因此,要强化我国中职学校治理中的社会参与,除了要转变观念,改变意识以外,还需进行参与人员或团体的培训和教育,提中职学校参与者的综合素质。

2.2政府适当的介入和扶持

在强化社会参与的过程中,完全排斥政府的介入是不现实的,也不利于社会参与的快速推进。适当的政府介入不仅不会阻碍社会参与,而且还能起到催化作用,因此,在社会参与中职学校治理的过程中应充分重视政府的扶持功能。首先,分散中职学校治理权力,强化社会参与权利。根据治理理论,政府要实行分权化改革,将权力充分授予下级、非政府组织乃至企业、个人,以充分发挥其治理的积极性。其次,吸收社会力量参与政府关于中职学校的决策及管理。实现中职学校治理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应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参与教育决策的作用,听取其对中职学等教育的建议和意见。再次,吸收社会力量直接参与中职学校管理。各中职学校可尝试建立中职学等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健全社会支持和监督学校发展的长效机制,如邀请企业家、社会学者和个人等社会各界人士担任委员。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可以作为政府管理的重要参考。

2.3建立健全社会参与的运行机制

从中职学校的角度来说,健全的社会参与机制对于自身的建设、发展及其目标的实现都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意义。建立社会参与中职学校决策的管理机制。当前,在我国建立社会参与中职学校治理机制有着良好的机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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